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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武汉市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地方性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工职责是:

(一)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及时向社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组织发出呼吁,依法按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二)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点、乡镇、街道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三)参与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积极协助中华骨髓库和中华眼库的建立,推动公民自愿捐献遗体工作,做捐献者的资料登陆、储存、检索工作。

(四)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在机场、车站、宾馆、商场、公园、货币况换处等公共场所设置经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六)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友好城市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七)协助政府开展对港澳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八)配合学校德育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2、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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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是市红十字会党政综合职能部门,同时承担部分业务工作。办公室在专职副会长领导下,发挥综合、协调、服务职能,当好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机关“三服务”(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工作)。

(二)积极建设功能性网站,认真搭建网络资源平台。以提升业务功能为中心,精心策划包装,充分发挥筹资、遗体捐献、志愿者互动交流等主体功能,建立集信息发布、筹资募捐、困难救助、博爱丰碑等为一体的服务载体,不断凝聚人气,扩大网站社会影响,使网络成为筹资和交流互动的重要手段。

(三)认真做好“回馈工程”工作,积极探索与红十字会公益品牌相关的激励项目,为社会组织及个人的爱心奉献精神策划与开发全方位、多层次、系列化的情感交流方式和奖励荣誉,增强红十字会组织的凝聚力,广结爱心,广交朋友,形成我会博爱系列的情感激励机制。

(四)开展机关党务工作。协助专职副会长抓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政治学习,配合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

(五)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六)协助专职副会长组织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进度与目标完成。

(七)协助专职副会长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关系,确保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负责人事编制劳资工作。负责办理机关编制变动审核手续。

(九)做好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调整变更工作,缴纳失业及养老保险。

?? (十)负责财务管理,做好预(决)算工作。做好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妥善保管各类会计资料档案。做好审核报销手续。

(十一)负责档案管理。做好上级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送审和本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保管好印鉴。确保不泄密、不失密,保证机要文件的安全与完整。

(十二)负责制定机关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和办公室内部的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落实机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发生各种事故,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做好机关设备和办公用品的申购更换、维修保养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机关保洁和周边环境的美化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食堂工作,确保食堂清洁卫生和人员用餐安全。

(十五)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编印《武汉红十字》简讯,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大市红十字会社会影响。

?? (十七)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业务部工作职责

业务部工作职责

(一)业务部是市红十字会研究、策划、组织、推进人道主义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发展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总结探索有效工作经验,保证业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创特色,创品牌。

(二)积极开展“江城博爱行”系列募捐筹资活动,认真搭建全市募捐筹资工作平台,增强救助实力。积极开展社会募捐筹资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采取设立捐赠接待厅,募捐站,设置募捐箱等多种筹资工作手段,努力突破常态筹资方式,增强常态筹资实效,增强救助实力;认真研究募捐筹资方案的可行性,制定筹资实施方案;建立募捐筹资信息库,确定重点劝募对象和筹资策略;研究募捐筹资激励措施,制定《武汉市红十字会募捐筹资奖励办法》,扩大红十字会募捐筹资公益影响力;制定募捐筹资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增强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做好日常募捐筹资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募捐筹资工作规范管理、持续发展,高效运行,不断探索募捐筹资工作规律,形成近期、中期、长期的有机结合的立体筹资模式。

(三)积极做好筹资项目的策划工作,认真拓展筹资渠道,建立募捐筹资项目库。广泛开展特困群体调查和研究工作,全面掌握特困群体的需求,确定救助工作重点;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开发筹资项目并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便于操作的策划方案,建立可持续实施的筹资项目库;制定筹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申报和优化筛选,认真做好筹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市、区救助工作网络,建立分级分类救助信息库。按照“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老”等不同类型,制定申报和实施救助标准;研究制定救助方案、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提出切实可行的救助款物分配方案,形成有社会参与的市区联动的社会救助网络;积极探索情感互动、心理救援新型救助方式,使救助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

(五)积极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灾害的报灾、核灾和救灾工作,建立灾害应急机制,制定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实施方案;提高备灾救灾物资储存管理水平,建立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存信息库,统筹安排救灾物资的发放;建立市、区两级备灾救灾工作网络,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灾后重建、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程序;加强救灾工作专业化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成立武汉市红十字医疗紧急救护队、救灾运输服务队和救灾志愿服务队;做好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自查、抽检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好 “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

(六)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认真构筑志愿服务人力资源平台,建立志愿服务人力资源信息库。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武汉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志愿者申请、登记、注册和发证工作,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武汉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市红十字会直管的若干精干的志愿服务队,规范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工作;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志愿服务表彰评选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好评选活动;将基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完成《武汉市志愿者联合会》布置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七)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发展工作,建立基层组织信息库。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计划和创先达标的考核标准,指导推进基层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协助各区做好区级红十字会的理顺工作,逐步做到区级红十字会有独立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施,有独立帐户;加强会员的组织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活动,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建立和完善冠名医疗单位的管理制度。

(八)积极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认真做好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发展,建立学校红十字会组织资料信息库。制定学校红十字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完善“武汉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机制,制定管理办法;策划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开展好“心手相牵”、“三定一包”和 “夏(冬)令营”等各项活动;积极开展“红十字模范校”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努力创建一批有特色的“红十字会模范校”;积极探索红十字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的有效形式,普及红十字知识,增强青少年“人道、博爱、奉献”的意识,努力塑造红十字青少年明星会员。

(九)积极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认真做好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信息库。制定社区服务工作发展计划,开展红十字社区服务的创建工作;深入研究社区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律和思路,发展趋势,明确载体,找准路径,结合我市社区服务工作特点,创新社区服务工作样式,规范社区服务工作考核标准;积极开展有会员、志愿者参加,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单位支持的社区服务活动;开展“红十字服务示范社区”试点的推广工作,做好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工作。

(十)按照上级红十字会各项规定,做好本级业务工作的报表和日常工作台帐,采取文字材料和电子资料相互对照的方式,指导和督促各区红十字会做好业务报表和日常工作台帐,形成各项业务工作的数据库。

(十一)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4、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救护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武汉市红十字会下属的工作部门,是从事红十字初级救护理论知识、救护知识培训和传播人道工作的培训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武汉市红十字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赋予的“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的职责,为普及救护知识,开展现场的、初级的、群众性的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工作,增强市民救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抵御和减轻伤残,为医疗救治赢得保贵的时间。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武汉市开展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工作方案”,负责组织中心员工在全市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向企业员工和市民提供培训服务;改善中心教学条件和员工福利。培训中心在管理上本着“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在经营上,自主创新;探索培训和经营新模式。

(三)培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培训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部、培训部和教务部。各部门按照本岗位工作范围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综合部: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制定“培训办班业务申请表”,建立业务工作活动信息档案;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制定使用与管理制度;做好师资注册管理,建立师资信息库。

培训部:负责按照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开展救护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授课;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建立“红十字救护员信息库”,救护员姓名和证号上网,供培训单位或个人上网查询,实行规范管理。

教务部:负责对外联系培训业务,制定培训工作流程,考核培训质量,建立培训单位信息反馈资料库;收集培训考试试卷并建档。

(四)、承办市红十字会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认真搭建遗体捐献工作平台。以建立独立运行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信息管理中心为目标,加强两网络(登记接收组织网络、微机信息管理网络)一平台(集宣传、接受登记、信息管理、缅怀纪念、人文关怀于一体的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依法、有序、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遗体捐献的社会公益作用,确保遗体捐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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