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条件
(一)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户籍0-14岁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儿童(脑瘫患儿的救助工作统一由武汉市残联负责实施);
(二)在指定的武汉地区医疗机构(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三)患儿家庭无能力继续承担患儿后续治疗费用,且无14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无非谋生用私家车等;
(四)接受家庭及患儿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五)在2014年儿童重大疾病人道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得到救助的白血病患儿,不再纳入本年度人道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