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6.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9.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12.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红十字会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红十字会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
退休人员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86.40万元;上年结转106.95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3.3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19.67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86.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8.17万元,增长5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23.9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6.73万元,增长16.86 %,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3.48万元,职工年度正常晋级晋档及部分费用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0.47万元,微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8万元,部分费用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262.4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8.56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将部分项目支出费用调入到基本支出中。
部门项目262.46万元。主要安排为:
(1)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经费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公民自愿捐献遗体工作,做捐献者的资料登陆、储存、检索工作
(2)备灾和社会救助经费项目30.30万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制定救助应急预案,协助政府开展抗灾、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3)红十字知识传播及宣传经费项目37万元。通过采取定式和非定式模式,打造广覆盖的红十字知识宣传体系。
(4) 救护培训经费10万元。普及救护知识、增强救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为保障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5)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红十字进社区工作、农村红十字工作等150.16万元。发展青少年会员、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