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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机关纪检组织:

根据市委关于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安排,为确保宣教月活动在市直机关开展得更有特色、更加扎实,现拟定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开展“普纪普法”系列学习活动,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提供纪律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85-6月。

三、活动内容

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好以下几项特色活动:

(一)举办一场法律专题讲座。以“好声音大讲堂”为平台,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邀请法学专家对宪法、监察法进行专题解读,帮助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学习理解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参加人员为: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机关纪检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工作人员。(专题讲座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下发通知)

(二)开展一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落实省、市委要求,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对参加“双评议”的市级政府部门机关处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指导类机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以及机关纪检组织负责人集中进行廉政谈话活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下发通知)

(三)举办一场“廉政好声音”作品分享会。以古今廉政作品为主要内容,以朗读、交流为主要形式,在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员干部中举办一场“廉政好声音”作品分享会,传递廉政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参加人员为: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下发通知)

(四)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以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件和所在单位查处的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为生动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观看各种警示教育片和开展机关廉政文化活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纪律氛围,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担当,增强实效。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要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领导下,将“宣教月”活动放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谋划,加强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二)结合实际,创出特色。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开拓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打造平台,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打造特色品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要做好“宣教月”活动集中宣传工作,注意收集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事例,积极向市直机关纪工委报送活动信息,营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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