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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须知 |
一、持有本市户籍的特困家庭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救助
(一)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
(二)因身患重病而造成家庭重大变故,急需资金救急的。
(三)“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
抚养义务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孤儿,家庭生活境况不佳的。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救助对象,先向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并附上贫困家庭证明材料、病历、
治病费用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区红十字会发给“武汉市红十字会救助申请表”,由申请救助对象据实填写后,
交区红十字会备案;
(三)区红十字会调查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红十字会业务部。 |
救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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